招标公告—修水县黄沙镇石嘴村3、15、17、22组道路及水渠新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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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修水县黄沙镇石嘴村3、15、17、22组道路及水渠新建工程

修水县黄沙镇石嘴村3、15、17、22组道路及水渠新建工程,由招标单位石嘴村村民委员会提出招标申请,经黄沙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按照议事程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略);

2.工程名称:修水县黄沙镇石嘴村3、15、17、22组道路及水渠新建工程;

3.工程规模:1、17 组道路硬化长 21℃米、宽3米、厚 16 公分;2、新建水堰69.4立方米。(3组:7立方米、15组:10立方米、22组:46.4立方米)等内容;具体情况以建设单位验收要求及项目招标要约价清单为准;

3.建设地点:(略)

4.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略)

5.招标要约价:(略)

6.资金来源:(略)

7.评标办法:商务标采用报价承诺,根据报名单位业绩情况,经镇考察组考察后择优确定入围投标单位,再对入围投标单位采用公开摇号方式确定施中标单位。

8.项目资金支付:本项目工程的所有税收必须在修水县缴纳,工程款支付需提供修水县税务部门开具的税票;如中标后不能提供修水税务部门开具税务发票的,工程款不予支付;项目款项支付至中标公司公账账户,一律不向委托人账户支付。

9.付款方式:(略)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 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投标单位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中标后为项目施工现场负责人;代理人本人须具有类似市政工程项目承包经验、雄厚的经济实力、良好的信誉度和口碑、拥有工种齐全的施工队伍;报名时如实提供业绩材料(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二项必须提供其中一项,报名登记表需本人带身份证填写项目名称、地址、相应建设单位人员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登记,业绩材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开标时提供原件查看,开标结束后返还原件材料;投标(略)

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代理人修水县内近5年内(招标公告挂网时间前推五年)已完成类似市政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三、(略)(“考察入围+摇号确定”的流程)

1.发布公告,具备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5月13日(8:30-12:00,14:00-17:00周日不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地址:欢乐海岸修城铭宴10楼12室;

2.报名结束后,(略)。

3.考察结果提交(略)(扩大)会讨论研究,由参会人员投票,根据得票数量排序,视情况确定三家或三家以上入围单位,入围单位会在“修水县黄沙镇政府网”上进行公示2天。

4.开标日期及开标地点详见入围公示。

5.入围投标人公示结束后,镇分管领导组织在黄沙镇政府黄沙镇开标厅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形式确定一家中标单位(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要求携带投标文件到黄沙镇政府黄沙镇开标厅开标)。

6.开标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业主单位(略)

7.由业主单位或代理公司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通告时2天之内必须(略)通知书的视为弃权,按废标处理。

四、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得参与投标,报名时凭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业绩材料复印件、公告要求的其它投标资格材料(不符合资质条件者不得报名)进行登记;

2.报名时必须准确登记投标单位的联系电话(座机号码,如无座机号码则登记法人代表电话号码)、代理人的电话号码;电话无法接通的则取消投标资格。

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1)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二级及以上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含安全考核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企业介绍信原件(限本工程)、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原件(限本工程)、本人身份证原件;(6)七大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复印件加盖公章),(7)未报名登记的或委托人未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递交标书的,或投标书未盖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8)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9)业绩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除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一份复印件外均需提供一正一副;

4.投标文件制作:投标人需按上述要求制作好投标文件资格标;另投标人需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商务承诺报价函形成投标文件商务标;(提供一正、一副),开标时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递交。

5.从入围投标人中抽取中标人,如果抽取的入围单位(投标人)资审不合格,则重新抽取,如果投标人资审全部不合格,则本次开标失败、流标。

6.如果代理人本人缺席或迟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开标资格,则本次招标流标。

7.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1%(要约价)基准费,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算。

8.施工期间代理人必须常驻工程建设现场(出勤率80%及以上),若考勤不合格,将按每缺(略)

9.延期处罚,承包人承诺在规(略)

10.投标保证金:1600元(要约价的2%取整),用信封装好密封,盖单位公章和代理人签名,开标会签到时提交给评标工作人员。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按废标处理,取消摇号资格。开标会结束后退回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工程建设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不够部分补差)。

11.招标单位:(略)

联系人:许敦国 联系电话:(略)

12.监督单位:(略)

联系人:黄熙鹏 联系电话:(略)

13.招标代理:(略)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略)

招标公告媒体:(略)

修水县黄沙镇人民政府

(略)

(略)

2024年5月9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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