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库区移民工作站镇坪县曙坪镇联合村3、4、5组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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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镇坪县曙坪镇联合村3、4、5组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3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镇坪县曙坪镇联合村3、4、5组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坪县曙坪镇联合村3、4、5组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略)

合同包最高限价:(略)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略).45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042,892.45 2,042,892.45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坪县曙坪镇联合村3、4、5组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8〕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略)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略));(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坪县曙坪镇联合村3、4、5组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招标时间前一年内 3 个月以上(含 3 个月) 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至今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 网站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须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包能力;(8)、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上述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建造师并提供养老保险证明);(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08日 至 2024年05月1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略)

方式:(略)

售价: (略)

四、(略)

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23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5月23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第六开标室(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略)

(略)/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注:(1)获取磋商文件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略),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略),下载采购文件。

(2)投标确认:报名成功后,投标供应商应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络方式和网上报名回执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到(略)邮箱1229941990@qq.com,(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并与采购代理公司联系进行投标确认,投标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电子磋商文件。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略)、(略);

(4)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投标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略)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5)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城投西津城11号楼702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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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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