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门诊一楼大厅导医台设计
及施工项目采购公告
(略)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我院门诊一楼大厅导医台设计及施工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门诊一楼大厅导医台设计及施工项目
采购需求:结合我院门诊大厅现有的整体布局进行合理设计及施工,建成能满足我院导诊工作的值班区域。
采购报价:供应商(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合同履行期限:(略)
二、供应商所提供的采购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
(一)基本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投标(略):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略),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
3.供应(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声明);
4.财务资料(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标日前六个月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
5.纳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复印件,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6.具有相关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能力。
以上资质证(略),否则无效。现场需带原件以备查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时间:2024年5月6日采购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5月8日17点00分(**时间)
报名方式:(略)
地点:**妇幼保健院招标采购科(行政楼A20室)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其它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需制作四份,一正三副,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以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按规定进行密封(贴封条并加盖骑缝章)。
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六、采购项目需(略)
依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略)。
(一)《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三)《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略);
(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五)《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略)(财库〔2014〕68号);
(六)《三部门联合(略)(财库〔2017〕141号)。
对本(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2.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