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泾阳县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采购项目进行(略)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泾阳县2023年度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复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6000(略)
采购需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 |
1 | 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复审 | 1 | 出具纸质版绩效自评复审评价报告2份,电子档1份。 |
本合同包不接(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法定代(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
3、未被(略)(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4、提供截止投标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略)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略)
时间:(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途径:泾阳县财政局4楼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评价股。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泾阳县财政局4楼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评价股
五、开启
时间:2024年5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潜在供应商获取泾阳县2023年度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复审采购项目(略)文件时,请于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供应商出具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泾阳县财政局4楼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评价股;现场领取泾阳县2023年度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复审采购项目(略)文件,不提供邮寄;电子文件通过U盘拷贝或QQ邮箱发送。
3、供应商应于2024年5月14日9: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提交到泾阳县财政局4楼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评价股,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