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宁新街道文星村民委员会(以工代赈)124.2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审批
广东-梅州-兴宁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5日
项目详情

兴发改投审〔2024〕58号

(略)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兴宁市宁新街道文星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略)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投资项目统一代码:(略)-04-(略))。
二、项目建设(略):在宁新街道办事处文峰一路427~439号(文星村卫生站)屋顶,安装规模为124.2K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建设面积约525平方米,项目设备包括单晶硅光伏组件、并网逆变器、镀锌钢支架、计量装置、交流配电箱等。 三、项(略).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5.49万元(包含劳务报酬:7万元),工程(略).32万元。
四、(略):聘用当地农村劳动力6人用于光伏板材料搬运和光伏板附属设施建设,劳务报酬标准为300元/天/人,发放劳务报酬共7万元,劳务报酬占项目总投资12%。劳务报酬应在方案或概算(预算)中予以单列 。 五、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实施方式: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由项目单位自行决定实施方式,严格执行“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的赈济要求,确保以工代赈落实到位。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原则上不得超过投资概算。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略)

公开方式:(略)

抄送: 兴宁市监察委、财政局、税务局、兴宁供电局,宁新街道办事处。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