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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现将(略)年产1000套工业4.0智能机器人配套拖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略)年产1000套工业4.0智能机器人配套拖链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县阜溪街道长虹东街345号(科技创业园二区2号厂房1层)
建设单位:(略)
公示内容:(略)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2024年5月2日-2024年5月30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略),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建设单位:(略)
建设地点:(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