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略)(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略)准入招标代理机构协议服务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非政府采购项目。
一、 采购项目名称:(略)准入招标代理机构协议服务商项目
二、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略)
三、 采购数量:(略)
四、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准入招标代理机构协议服务商;(略)。
2. 项目编号:(略)
3.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略)
五、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b.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略)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c.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d.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e.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f.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略))。
2. 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05月01日至2024年05月10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略)(详细地址:(略))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略)4时30分-15时00分。
八、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市梅江区裕安路50号一楼(略)。
九、 开标时间:(略)
十、 开标地点:**市梅江区裕安路50号一楼(略)会议室。
十一、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4(略)。
十二、 联系事项:
(一)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略) 联系电话:(略)
(二)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三) 采购人:(略)
采购人地址:(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