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企沙新区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一期工程--赤沙中路污水管道分项工程更正公告(一)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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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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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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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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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市企沙新区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一期工程--赤沙中路污水管道

分项工程

二、项目招标编号:E(略)

三、更改内容:

序号

章节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4:(略)

□不需要业绩

√需要业绩

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指项目竣工(如接受在建业绩时可为“签订合同”)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作为承揽**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2、注册地在**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的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业绩,在类似项目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可享有联合体合同整体业绩,不按联合体协议细分参与内容。

3、/

√不需要业绩

□需要业绩

/年/(略),指项目竣工(如接受在建业绩(略))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略),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略))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作为承揽**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2、注册地在**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建(略)整体业绩,不按联合体协议细分参与内容。

3、/

特此通知!

招标人:(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

日 期:(略)

附件:4.30更正公告(一).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E(略)]**市企沙新区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一期工程--赤沙中路污水管道分项工程.GXCF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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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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