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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发电有(略)
备注
1. 热值Qnet.ar:全额以质计价,基准热值(略),双扣标准(略)。 2. 硫份:St,d≤2.0%,不奖不罚;2.0%<St,d≤2.2%,每增加0.1%,扣5元/吨;St,d>2.2%,每增加0.1%,扣10元/吨;单列来煤St,d>2.2%单列结算。 3. 挥发份:Vdaf>30%,不奖不罚;当28%<Vdaf≤30%,每降低1%,扣5元/吨;当Vdaf≤28%时为煤种不符,扣30元/吨。 4. 当发现掺配煤(略)(冬季时期:大块冻煤)、扬尘大及流动性差影(略)厂后费用增加及输煤系统堵塞,若出现一次,扣款40元/吨,若出现第二次,扣款(略)(或以电厂市场煤煤质异常商务记录为准)。 5. 同一区域、同一煤种、同一结算单位,不同计划单位、不同发站,热值、硫份全月加权平均结算。如出现混发现象,造成电厂生产损失,将视损失情况扣款,产生煤质纠纷,电厂将不承担(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6. 拒收条件:①与合同签订煤种不符时; ②Qne(略).5%或Vdaf<25%时; ③掺配煤泥、掺杂、掺假、装车分层、煤质不一时。 ④对于拒收不成的批次,在正常执行考核条款的基础上,结算时按照“一项指标达到拒收条件即加重扣罚10元/吨”的方式处理。 ⑤氧化钠含量(Na2O)>1.0%时拒收,拒收不成结算时按照扣罚50-100元/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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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发电有限公司市场煤采购文件
备注
1. 热值Qnet.ar:全额(略),基准热值4000大卡/千克,双扣标准3800大卡/千克。 2. 硫份:St(略).0%,不奖(略).0%<St,d≤2.2%,每增加0.1%,扣5元/吨;St,d>2.2%,每增加0.1%,扣10元/吨;单列来煤St,d>2.2%单列结算。 3. 挥发份:Vd(略),不奖不罚;当28%<Vdaf≤30%,每降低1%,扣5元/吨;当Vdaf≤28%时为煤种不符,扣30元/吨。 4. 当发现掺配煤泥、编织袋、抑尘网、木块木板及杂物较多(冬季时期:大块冻煤)、扬尘大及流动性差影响卸车及明显不符合合同约定煤炭品质的情况,致使延时、厂后费用增加及输煤系统堵塞,若出现一次,扣款(略),若出现第二次,扣款50元/吨(或以电厂市场煤煤质异常商务记录为准)。 5. 同一区域、同一煤种、同一结算单位,不同计划单位、不同发站,热值、硫份全月加权平均结算。如出现混发现象,造成电厂生产损失,将视(略),产生煤质纠纷,电厂将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6. 拒收条件:①与合同签订煤种不符时; ②Qnet,ar<3500大卡/千克或St,d>3.5%或Vdaf<25%时; ③掺配煤泥、掺杂、掺假、装车分层、煤质不一时。 ④对于拒收不成的批次,在正常执(略),结算时按照“一项指标达到拒收条件(略)钠含量(Na2O)>1.0%时拒收,拒收不成结算时按照扣罚50-100元/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