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轻量化汽车智能制造产业园EPC项目
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市轻量化汽车智能制造产业园EPC项目
二、项目编号:(略)
三、(略):
(一)原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略)
现变更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略)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变更为: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略)许可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招标文件已同步变更、上传,请各投标单位及(略),依据答疑澄清文件进行编制投标文件。本变更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各投标单位均具有约束力。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方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略)
**银河华府写字楼C01幢01单元01-1901号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 (略) 联 系 人:明守路、赵丹、刘畅
电 话: (略) 电 话:0633--8791188
(略)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略)
(略)
(略)
异议受理单位:(略)
异议受理地址:(略)**银河华府写字楼C01幢01单元01-1901号
异议受理人:(略)
异议受理电话: (略)
异议受理电子邮件: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