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略)迁建工程新增(动力系统)电缆及配电箱等材料项目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象发改审批[2022]162 号,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其他资金,出资比例为 上级补助和财政性资金100%,项目业主为(略),招标人为(略),委托代理机构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略)
(略)万元(含税)。 2.3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 合同签订完毕并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书后15天内进行供货,并配合总包单位进行安装调试完成验收通过 。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及《供货要求》规定。 2.5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一个(略)(仅指电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要(略),具有 / 资格。 3.5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略)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4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略)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主楼)2401-2、3室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管部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