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略)日历天。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
(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略));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略));
(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
(10)《关于印(略)(财库〔2019(略));
(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略);
(12)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2.现场获取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获取者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现场获取,谢绝邮寄)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8号泰维智链中心一期B座2层206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